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资料送达各位监事。
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1:00 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 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,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,实际到 会并参与表决监事 3 人。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 章程》等的有关规定,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。
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,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、0票反对、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:
一、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《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》
二、审议通过《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》
监事会拟定的 2016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:
1、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,领取所担任职务工资,公司不另行支付专门 的监事薪酬;
2、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,公司向监事发放薪酬,标准为:3 万元/人/年度;
3、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,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。
本《议案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特此公告。
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6 年 4 月 28 日